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天沐:好评
离火车站和长途车站都比较近,酒店的条件还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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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常好赋予特别好干净卫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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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失所望,与携程上面的照片完全不符,如图所示,墙皮脱皮严重,卫生间小的可怜,恐怕只有2平米,周边环境脏乱差,晚上特别吵,无法睡觉,前台人员态度恶劣,本人预定9号退房,押金单上写的8号,前台的解释是无所谓,还说我事多,爱答不理的,一星都不想给!!!!以后再也不会到城市日记入住